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科研教学 > 医学教育 >                          
  • 医疗急救:023-61522120
  • 院医保办:023-61103605
  • 投诉电话:023-61212882
  • 预约电话:023-61103607

实习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实习(见习)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内容
(一)实习人员接收:
1. 医院接收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学生。学历要求:原则上医疗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医技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
2. 实习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3. 实习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医教部。医教部会同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4. 自联实习人员应将所在院校的介绍信,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交至医教部,同时填写《实习(见习)生申请表》、《实习(见习)人员管理协议书》、《自联实习(见习)生引荐人担保书》、《实习(见习)生自律和安全承诺书》,一式2份交至医教部。医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发出接收函。
(二)实习人员来院管理:
1. 所有实习人员原则上以小组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医教部报道,报到时须提供一寸的彩色登记照片1张到医教部办理实习生工作牌。
2. 实习费用为100元/月,须在报到前在财务科一次性交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者,按月给予差额退款。
3. 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参加岗前教育。
4. 实习人员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对敏感热点的政治问题有明确的是非观点,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不信谣传谣、不听信搬弄是非的挑唆,不参加非法集会和邪教组织等;注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高质量的完成实习任务。
(2)树立献身医学科学事业的崇高专业思想,本着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养成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严谨工作作风,提倡虚心好学、刻苦踏实、循序渐进,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略基础训练的倾向。尊重师长(包括护士及其他工作人员),服从领导,团结同学。
(3)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模范遵守本院及就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4)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不得搭便车开药,不得暗示病人送礼,不得收取病人及其家属的任何礼品及红包,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吃请;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耐心周到;不允许为了个人学习而影响病人的治疗,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损害病人健康的现象发生。
(5)实习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穿戴整洁、佩带胸牌、仪表端庄;不在医院及寝室大声喧哗,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不穿带帽衫、拖鞋、高跟鞋、响底鞋及长筒靴进病房,男生不留长发及胡须,女生不化浓妆、戴戒指、耳环、脚链和手链,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指甲油,进入手术室不戴项链等任何饰物。
(6)实习人员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不得私自调整。
(7)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分管病人进行巡视检查。跟随带教老师参加病房医务人员交接班,并随带教老师参加查房。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时,负责报告管床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查房后及时正确书写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查房记录。
(8)病历书写是实习医生重要的基本训练之一,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条理分明、文字通顺,不得任意涂改各种医疗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病历,一经上级医生指出或修改后,实习医生必须按规定重写。
(9)实习医生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经上级医生同意后填写检验检查单,并注意保持病历资料的清晰完整,及时按规定贴好各种检查报告单。
(10)实习医生在病房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关心病人的思想、生活情况、遇有病情变化或接病房护士通知时,应立即察视病人并给予适当处理。遇病情严重或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生。
(11)实习医生对所管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医嘱开出后及时完成,凡第一次操作或对一些特殊检查尚不熟练的操作,应在上级医生和护士的指导下完成。男实习生检查女病人(特别是进行妇科、乳腺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本科医生或护士)在场。
(12)实习医生所管病人需请他科医生会诊时,应填写会诊申请单并经上级医生签名。会诊时实习医生陪同会诊医生诊查并记录会诊意见。病情严重和行动不便的病人,在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治疗时,实习医生应陪同前往。
(13)实习医生实行24小时责任制。实习医生必须随同带教老师参加病房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不值班时,原则上实习医生也应到病房参加查房,完成所管病人当日的医疗工作(如下达医嘱、换药等)。
(14)值班实习医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若有特殊情况需换、替班者,需经当日上级值班医生批准。实习医生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科内及轮转交接班。
(15)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协同护士做好抽血、补液、灌肠、手术前准备、注射、导尿等护理工作。与全科人员一道共同做门诊或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实习医生和值班实习医生要负责所管危重病人或手术病人的特别护理工作,要仔细观察、记录病情变化,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16)实习医生必须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病人的病情,一些特殊病人或自己不太清楚的问题,未经上级医生允许,不得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不得对病人、病人家属、病人单位等发表有关病情的意见。必须严守国家机密,对于实习医院的组织、设备、科研成果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病人医疗情况等保密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17)实习医生任何诊疗操作必须按照《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本院的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在诊疗工作上有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不得自作主张、擅自处置,防止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代签、仿签老师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姓名。
(18)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标准预防措施,避免发生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第一时间报告带教老师先对暴露部位进行紧急处理,再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19)实习医生要重视和认真总结实习中的体会和收获,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要重视临床实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防止偏科倾向及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提倡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文献综述、科研论文等。
(20)实习医生要爱护本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本院有关规定赔偿。要养成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不浪费和挪用病历纸、检验单等医疗共用纸张与文具,不浪费水电,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煤炉等。本院已经实行电子病历,必须保护好电脑、打印机等设施。
(21)实习医生应根据医院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科室及医院举办的业务讲座、义诊、体检、科普宣传等活动及文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22)各实习队要团结友爱、虚心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摒弃无原则的纠纷和影响团结的言行。
(23)实习医生必须遵守本院的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离开病房应先报告带教老师或上级医生。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假离开30分钟内为脱岗,一个小时内记旷实习半天,1个小时以上记旷实习1天)如实记录在实习鉴定手册上。
(24)对不服从领导、不尊重老师、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本院有权停止其实习,并报就读学校。
5. 实习生请销假管理:
(1)实习生无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休息,采用轮休的办法,原则上需坚持早晚查房,节假日不得外出旅游。
(2)实习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事假。因考试、双选、面试等特殊情况须请事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并出示准考证、面试通知等有效证据。实习生未请假擅自缺岗,按旷实习论处。
(3) 实习生请病假需出示本院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4)请假3天及以内,需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医教部签字同意,请假条交科室和医教部备案;请假3天以上,需就读学校签章同意,由学校告知科室和医教部备案。
(5)实习生请假后,应在实习生鉴定手册上如实登记请假情况,以便补齐实习时间。
(6)实习生假满返院后,第一时间携带有效凭证及时到医教部销假。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实习进行处理。
(7)旷实习3天及以上者,报告就读学校,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非考试、双选、面试等正当理由,强烈要求请假者,每请假1天,利用休息时间补实习3天。
(9)实习生因病假、事假等原因,导致某科室实习时间缺1/3及以上者,该科室实习鉴定为不合格。实习全部结束后须在该科室补实习一轮,并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方可进行实习总成绩鉴定。
(三)实习生离院管理:
1. 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及鉴定。
2. 实习生实习期满后,由医教部给予综合鉴定。
3. 因择业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实习的学生,还需要按自己就读学校相关规定完善手续。